一、当社区未发生疫情时
实施“外防输入”的监测策略。
1、收集社区内涉武汉湖北及外省市人员信息,进行居家医学观察。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给予专业指导,每天两次分上下午监测观察对象体温,并做好详细登记。嘱咐管控对象注意个人防护(需佩戴口罩,常洗手)。对不听劝导的管控对象,请求多部门联合协助进行强制隔离。
2、对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呼吸急促等症状的人员,先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由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调配车辆及专业技术人员将患者移送至就近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3、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并提供必要心理干预和疏导服务。
4、每天对居民小区的电梯、栏杆扶手、楼梯过道、垃圾堆放处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5、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须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6、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如超市送货上门、送餐等服务。
二、当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时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除实施以上措施外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7、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每天监测观察对象体温,上午下午各一次,并做好详细登记。
8、密切接触者在居家观察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以上)、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临床症状,必须由 120 救护车转运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9、疫点消毒。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当出现社区传播疫情时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除实施以上措施外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0、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11、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