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此消息一出振奋人心,在香港特区国家安全受到现实威胁和严重损害的形势下,制定“港区国安法”乃有法可依且刻不容缓。
有法可依
通过立法维护国家安全是世界各国惯例、国际社会共识。
香港回归祖国已有20余年,由于反中乱港势力和外部敌对势力的阻挠,23条立法一直没有完成。鉴于其自行立法维护国家安全困难重重的情况,中央有权也有责任采取行动从国家层面立法维护国家安全。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根据《基本法》第十八条将有关国防、外交和不属自治范围的全国性法律引入香港特区。国家安全是属于中央管的事,全国人大依照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从国家层面推进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工作,是应当行使的权力和应当履行的责任,合宪、合理、合法。
制定“港区国安法”是“一国两制”实践中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大事,充分体现中央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中央对香港整体利益和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坚决维护和最大关切。
刻不容缓
图为反中乱港分子高举“请求美军登陆香港”的标语(图源:香港东网)
近年来,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风险凸显,“港独”、分裂国家、暴力恐怖活动等各类违法活动严重危害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一些外国和境外势力公然干预香港事务,利用香港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活动,这些人的险恶用心昭然若揭,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不会坐视不管。
自2019年的修例风波以来,反中乱港势力猖獗,肆意破坏香港社会秩序,损毁公共设施,不仅是对国家安全的损害,也对香港人民的生存和香港的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而美方根据所谓的《香港政策法》发表《香港政策法报告》,公然干预我国内政,令人忍无可忍。
因现存法律受到干扰迟迟无法实施,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推动建立“港区国安法”,此举正是为了堵上香港在国家安全层面存在的漏洞,维护香港人民的安全确保香港长治久安。